中國國標及有關標準中關于聚合反應釜運用年限或規劃壽數沒有做出相應規則,可是運用年限的確咱們規劃及運用單位應當深入研究的一個疑問,關于聚合反應釜的運用年限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歸納思考:
失效形式,特使與時刻、腐蝕程度等有關的失效形式。聚合反應釜的主要程度,經濟性等。成套聚合反應釜設備及加熱、拌和控制體系的運用年限。
目前,能夠核算運用年限的反應釜情況有:均勻腐蝕、循環載荷(疲憊容器)、按力學性能指標核算如蠕變、高溫氧化等。關于應力腐蝕、原料劣化等能夠依據工作條件判別靈敏型,規劃時經過選材,運轉技術條件約束等避開這種損害的靈敏區間,確保在必定的條件下不發生這種損害,一起依據反應釜的運用經驗、成套設備或體系的運用年限來斷定其規劃運用年限。
規則聚合反應釜的運用年限有利于設備的規劃水平,有利于以失效形式為根底的規劃理念的推行,也有利于設備的運用管理和安全查看,有利于設備運用中的檢驗。